2022年校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索取号:G0030105004-2023-0001   发表时间:2023-01-31 
       2022年,学术委员会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能。进一步健全我校学术规范和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在组织建设、科学研究、学术诚信、伦理审查、学术评价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智库作用,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
       一、加强同济大学学术治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在《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指导下,根据依法治校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济学术〔2023〕1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定了《同济大学学院及二级研究机构学术委员会规程》同济学术〔2023〕2号。
根据《同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同济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工作规程》同济学术〔2022〕1号、《同济大学涉及人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工作规程》同济学术〔2022〕2号、《同济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工作规程》同济学术〔2022〕3号)。
       二、召开同济大学第一届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0月12日,同济大学第一届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四平路校区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济大学涉及人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工作规程》、《同济大学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工作组规程》、《同济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工作规程》3个工作规程,并就科技伦理相关工作和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
       三、加强学术诚信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根据国家文件及《同济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相关精神,及时受理和调查关于我校师生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举报,积极对全校师生进行学术道德、科技伦理方面的宣贯,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事务审议咨询职能
本年度完成对《同济大学关于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审议;完成对《同济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高考选考科目》的书面咨询;科技伦理委员会完成对《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与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合作备忘录》的书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