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
索取号:G0030105004-2022-0002 发表时间:2022-01-31 |
2021年,学术委员会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学术评价、学术咨询、学术决策等职能,积极探索学术委员会在推进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就学校战略发展、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事项建言献策,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一、行使学术权力,履行学术职责 严格工作程序、主动加强沟通、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在学科、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学术事务中充分行使审议、审定和咨询等职能,发挥了学术委员会的学术作用。指导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应工作,有效促进学校发展。
二、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加强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同济大学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成学术委员会及学术道德委员会换届工作,保障学术事务正常、高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同济大学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同济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发布《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同济学术〔2021〕1号)、《同济大学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同济学术〔2021〕2号)。由科研管理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厘清学术委员会相关历史,查证学术委员会届数。
三、构建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强化依法治校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加强科技伦理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成立同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同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的通知》(同济人〔2021〕110号))。同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是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受学术委员会委托负责学校科技伦理事项的指导、规范、审查等工作。科技伦理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组委员会,负责专项伦理审查和监督,分别为“涉及人的科技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和“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组委员会”,各工作组委员会在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同济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发布《同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试行)》(同济学术〔2021〕3号)。
四、积极建言献策,加强学术指导 学术委员会立足新阶段机遇与挑战,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为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同济大学2021教育思想大讨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方案、《同济大学关于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质量的若干意见》30条、《同济大学关于加快推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对《同济大学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建议方案》提出书面咨询意见;审议《关于同济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设置工作的情况说明》、《同济大学2021年度学位授权点建议方案》、《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要求及考核要求》等相关文件,切实履行对学校学术事务审议、审定和咨询等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