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8-07-12 

致全体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各位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大学阶段的学习生活转瞬即逝,你们通过刻苦钻研和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学业。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祝贺!临别之际,衷心希望你们:

       一、坚定理想信念,贡献青春力量。现阶段,我们党正带领着全国各族人民迈向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因此,作为即将投身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的学生党员,要继续始终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新的人生阶段中干事创业、锐意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来自“同舟共济”的青春力量。

在离校前,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全体毕业生情系母校,感念师恩,文明话别,安全离校,做好文明离校的表率。

       二、及时办理关系转接,积极履行党员义务。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对党员履行自身责任的基本要求之一。希望同志们在离校前及时学习和了解有关规定(见友情提示),并由本人亲自将党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到相关单位或社区,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到指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主动接受所在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出国深造的同学,请按有关规定办妥保留党籍的手续。如果党员的组织关系不在就业单位,要经常、及时与所在党组织联系、报告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本人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同志们,无论你们走到哪里,母校的各级党组织都是你们温暖的家。你们在接转党组织关系中如遇到困难,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努力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尽力为大家提供帮助。(组织部咨询电话:021-65981463)

最后,预祝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再创辉煌,向党和人民交出更为出色的人生答卷!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同济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同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7日

友 情 提 示

各位毕业生党员:

      为便于您在毕业离校期间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友情提示如下:

     (一)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含校内),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党组织;也可以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凡是转往外省市的,须确认并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和具体去向;抬头为接收党组织关系的上级党委名称,一般为县级以上)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所在的街镇党组织(或街镇党建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文凭、身份证。如居住地为房屋租赁的,还应持房屋租赁证明前往转入组织办理)

    (三)大学毕业生党员自主创业的,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往其自主创业所在地的街镇党组织所属“两新”党组织,或街镇党组织(或党建服务中心)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党员应携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接转,并提醒接收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后寄回原院系。如在有效期内未完成接转手续,介绍信作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工作单位或介绍信抬头称呼有变动,可在所开介绍信有效期内凭原件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将学校组织部开出的原介绍信交回。

    (六)毕业后即将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具体保留时间建议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学制为准)。出国(境)就业的党员持国外相关就业文件可将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党组织,并在居住地党组织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七)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会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相应联系电话和地址可登陆网页(http://www.shjcdj.cn/djWeb/zhuanti/dangjianfuwu/detail.html)进行查看。

       今后,如您在党的组织生活或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致电021-65981463(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021-12371(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我们将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如某些基层党组织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收您的党员组织介绍信,那是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021-12371反映。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