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职工加入工会的条件、程序是哪些?
-
答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凡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不能入会的。另外,被判处徒刑缓期执行和被开除校籍的教职工,在缓刑和留用察看期间,一般暂时不吸收入会。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条规定:“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 怎样理解工会和教代会的关系?
-
答
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性的组织,从中央、地方到基层,有系统的组织体系。教代会则是学校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简单的划等号。但是,关系又很密切。工会是教代会的组织者、参加者,又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教代会的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这种关系,使工会与教代会在工作上、工作机构上可以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