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张江基地空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索取号:G0031101002-2025-0190   发表时间:2025-08-14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PD0707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同济大学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招标标段名称:

国家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张江基地空间改造工程

建设地址:

孙东路298弄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空间优化、强弱电系统提升、给排水系统局部更新、新风系统提升、空调系统新增、装饰装修、专业声学装修等。本次修缮面积 3569.92 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1371.46万元

本期投资额:

1371.46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1223.4万元

建设周期:

60日历天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程总承包(园林绿化)

从事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施工企业,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与工程规模相符合 

■工程总承包(非园林绿化)

 

勘察资质要求

 

 

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第二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其以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如有)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一级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承担。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本市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不得大于2家

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是否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接受 ■不接受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00:00:00 到2025年08月19日 00:00:00(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沈静

联系电话:

13816131255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开标会议室(详见当日指示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9月28日 09:30:00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自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发出到商务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天。

技术标完成澄清后,递交商务标的公告发布时间(商务标递交开始时间):(公告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公告发出到商务标递交截止之间不少于5日)

开标地点:

技术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开标会议室(详见当日指示牌)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开函银行为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内开展相关业务的任一网点。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函验证标准:银行保函受益人须与招标人一致(招标人为联合体的,保函受益人可为其中任一方),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保证金额及有效期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上述数据以电子验证数据为准,项目名称可结合投标文件保函具体内容核验。

投标人应在递交技术标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函原件。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同济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