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水磨石地坪采购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
| 索取号:G0031101002-2024-0099 发表时间:2024-04-19 |
补充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9日 内容: 1、招标文件无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P7) 回复: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自拟,执行投标须知3.5审核条款要求。 2、税点9%还是13%(P18) 回复:本项目税率13%。 3、品牌有无要求(P36) 回复:招标文件P31采购清单要求“推荐选用以下三种品牌中的任意一种或同档次的其他品牌:“德莱尔”、“倍一”、“星崮””。 4、规格型号:设计无机水磨石12mm;环氧水磨石15mm,通常无机水磨石容易开裂,为有效防止开裂建议厚度为20mm,环氧水磨石胶凝材料为环氧树脂则不易开裂,建议12mm。(P36) 回复:无机水磨石12mm;环氧水磨石15mm为图纸设计要求,故无法更换。 5、样板是否已经封样?如果已经封样,颜色、骨料、造型是否已定? 回复:样板为产品由卖方提供样品供买方、设计方确认后封样,作为产品表观效果验收的依据,最终以买方及设计方要求为准,材质、色泽、花纹、自然颜色达到优等品(A)级标准要求,如卖方提供的产品超出以上偏差范围的,卖方无条件按买方要求在买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执行P32.第七条款。 6、现场工作面情况?是否安排踏勘? 回复:现场工作面为新建地面,执行投标须知7条款。 如要踏勘,请提前联系:匡毅133118665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