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学生社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索取号:G0031101002-2023-0226   发表时间:2023-10-14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301JD0002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同济大学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 号
招标人联系人: 姜常玖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65980173
招标标段名称: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学生社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基地西侧为朋园宿舍,南侧为校园空地,北侧为校园道路嘉三路,嘉三路北侧为河道,基地东侧为嘉松北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为满足校区研究生生活、学习、社区活动等多功能综合需求。项目由AB楼、C楼及垃圾房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垃圾房、地库等功能的综合性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6113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30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810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49374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41834.83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13701531.29元人民币(41370.153129万元)
施工工期: 840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额不低于2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申请人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类似业绩中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填写)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其他要求: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_ ■否
3.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14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9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52555818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同济大学校内网
监管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超过两家的情况下,按以下处理方式:由招标人集体决策在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两家;
2.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且≤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