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大楼部分楼层功能性恢复修缮采购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索取号:G0031101002-2023-0112   发表时间:2023-07-18 

 

时间:2023718

内容:

一、删除招标文件前附表9.42)“如已发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可通过补充招标文件、补充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明确,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不受15天的限制”的内容。

二、本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进行费用明细报价,其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基数,乘以最低费率2%90%(即1.8%)。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调整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信用标评审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在沪建筑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大于等于60分的为合格,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大于等于65分的为合格。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评价均应大于等于合格分,且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标得分以联合体各方信用评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折算,满分为5分,通过信用标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评审。

二、工程总承包方案否决投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 (2)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或者非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当日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实施的除外);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非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且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的;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的(以该企业在本市备案的数据为准); (6)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项目经理不一致(离职、重病、死亡的除外); (7)企业、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13)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14)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6)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7)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9)投标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22)投标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23)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已经完成并审批通过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要求为原始格式电子文件)应如实公开而未公的,则原上述文件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24)
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重新招标时,该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
(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建设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3)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文件的方案有明显错误,且无法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5)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如有);
(7)
其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形。
6.
投标人在本标段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总承包方案投标文件通过否决投标条款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详细评审。

 

三、技术标得分(100 分)

(一) 设计方案评审:分值区间为50-100分,权重70%,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经算术平均后为得分A

1、设计文件的完整性(提交资料和图纸内容),设计原则和各专业说明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及本市规范和标准;(10-20分)

2、功能、设计指标、投资控制等是否符合规划及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8-15分)

3、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对项目特点难点是否把握准确到位,关键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切实可行;(8-15分)

4、设计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参与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专业配置与业绩;(8-20分)

5、设计进度及建设周期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8-15分)

6、设计过程中对工程费用控制的措施;(8-15分)

(二)施工方案评审(100分)分值区间为50-100分,权重30%,以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分值经算术平均后为得分B

1、包括总承包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相应的针对性措施;(8-20分)

2、工程施工的方案与技术措施(24-45分)

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创优计划;

②总承包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开发期的重要节点和管控措施;

③总承包资源配置和管控措施;

④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处理措施及相关承诺;

⑤总承包整体成本管控方案和措施,包括对风险成本的控制措施;

⑥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

3、总承包内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方案;(2-5分)

4、对再发包的计划以及对再发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与发包人、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包括财务监理)的配合;(8-15分)

5、总承包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资格与相关业绩;(8-15分)

(三)技术标得分计算

技术标得分CAB得分之和,C大于等于80分的为优良,折合得满分30分:C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80分的为合格,折合得基本分28分;C小于60分的为不合格,得0分。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
四、工程总承包报价否决投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具体包括以下情形的:
(1)
改变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的;
(2)
规费、增值税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费率计取的;
(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
建设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5)
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通过否决投标条款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

五、商务标评审

经济专家对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判断其投标报价组成的合理性。如投标报价与技术方案明显不匹配的则为不合理报价,应当判定该商务标评审不通过。
经济专家如在商务标中发现如下情况,应当判定该商务标评审不通过:投标报价中未包含技术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或者投标报价中虽包含技术方案中的相关内容,但该投标报价不足以实现招标项目具体的功能需求等。

六、商务标得分当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5人时,取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前5人(得分并列的取报价低者,如报价也相同则同时取)进入商务标得分计算,以5人中最低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65分,每高于基准价 1%的扣1分(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最低扣至基本分,基本分=50分; 当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等于5人时,则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65分,每高于基准价 1%的扣1分(中间按线性插入法计算),最低扣至基本分,基本分=50分。

七、评标结果
总得分为信用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之和,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如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不一致处,以补充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