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识选修课学分问题 | |||
| 时间:2026-04-15 | |||
| 您好我是建院学生,请问通识选修课的如下毕业要求如已经修满选修学分还需要额外完成吗,若需要认定应通过什么渠道完成: 2) 必须修读0.5学分的在线美育通识课程(《大学美育》(课号:50002850001)及1.5学分线下美育类实践通识课程。线下实践课程可通过选读四大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中经认定的具有美学体验性质的课程,或通过认定文艺展演、艺术竞赛等多种途径完成;3) 须修读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可通过选读四大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中经认定的“心理学”类课程,或通过认定融于新生研讨课、体美劳课程的方式完成; | |||
| 回复时间:2026-04-15 | |
您好!关于通识选修课学分问题,请咨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务科刘春云老师,联系电话:021-65982353转108分机。 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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